湖北省民政厅2023年度中央补助湖北省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4 17:47:00来源:湖北省民政厅

2023年,中央补助湖北省彩票公益金17239万元,其中: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11125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6114万元,重点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公益项目。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六个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中央补助湖北省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11125万元使用情况

2023年度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按照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公益等方面支出。资金总额11125万元,其中:分解下达至市县10886万元,于2022年12月30日和2023年9月4日,通过《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社发〔2022〕111号)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社发〔2023〕75号),分别下达10087万元和799万元;省本级使用资金239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共执行10586.36万元,执行率95.16%。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资金6255万元。

项目资金总额6255万元,全部分解下达至市县。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共执行6255万元,执行率100%。

一是分配市、县级公办养老机构新(扩)建项目补助资金2050万元。实行以奖代补办法,对市、县级公办养老机构新建项目每张床位补助2万元,400万元封项,共对枝江市等3个项目补助 1000万元;对市、县级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项目每张床位补助1万元,200万元封顶,共对襄阳市本级等7个项目补助1050万元。二是分配乡镇区域性公办养老机构改扩建项目补助资金4205万元。实行以奖代补办法,对乡镇区域性公办养老机构改扩建项目每张床位补助1万元,100万元封顶,共对武汉市黄陂区、石首市乡镇区域性公办养老机构等43个项目补助4205万元。

(二)残疾人福利类项目资金1952万元。

资金总额1952万元,其中:分解下达至市县1713万元,省本级使用239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共执行1827万元,执行率93.6%,结转资金125万元,将继续按原用途使用。

1.省本级留用239万元。

(1)民政直属康复辅助器具机构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项目资金219万元。根据国家康复辅具产业国家综合创新第二批试点精神,重点支持湖北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启动“四平台一中心”项目工作。项目主要在现有设备和技术的基础上,完善科技展示教育、科技研发、辅具租赁指导服务等平台硬件条件,发挥平台预期功能,以进一步推动湖北省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2023年完善平台数量3个:辅具评估配置服务平台、科普宣教平台、辅具协同创新平台;建设研发实验室数量5个:足脊康复辅具与应用研究实验室、碳纤维复合材料辅具应用研究实验室、辅具数字化技术研究实验室、辅具设计与改制研究实验室、智能康复护理床研究实验室。项目的开展促进科技展示教育、科技研发、辅具租赁指导服务等平台正常运转,初步实现科技展示教育、科技研发、辅具租赁指导服务等基本预期功能。2023年共支出216万元,结转资金3万元,将继续用于支持康复辅助器具机构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项目。

项目联络人:吴涛;联系电话:18995640329。

(2)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项目资金20万元。该项目资金用于推动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项目,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辅具租赁服务。2023年实际使用20万元,湖北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在总结辅具租赁试点建设和运营经验基础上,充分发挥“1个服务示范点+7个社区便民服务点”作用,开展服务宣讲17次,实施租赁服务186人次,提供辅具275件,上门安装培训近100次。2023年共支出20万元,执行率100%。

(3)项目联络人:熊文;联系电话:(027)87777553。

2.下达市县1713万元。

一是分配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及购买服务项目资金1593万元。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残联《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民政发〔2018〕8号)要求,支持51个县(市、区)的53个街道、社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建设。二是分配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项目资金120万元。根据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的通知》(民发〔2018〕152号)精神,支持宜昌市猇亭区古老背街办桐岭社区、十堰市张湾区红卫街办家和苑社区、6个工作积极性高且有较好工作基础的县(市、区)社区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项目。2023年共支出1471万元,执行率92.53%,结转资金122万元,将继续用于支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及购买服务项目。

(三)儿童福利类项目资金1819万元。

资金总额1819万元,全部分解下达至市县。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共执行1405.36万元,执行率77.26%,结转资金413.64万元,将继续按原用途使用。

1.成年孤儿助学项目1241万元。根据民政部印发的《“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及省民政厅《“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细则》,对年满18周岁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在中等职业学校等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和硕士孤儿按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标准发放助学金,用于补助孤儿生活所需,直至毕业。2023年共资助1154名孤儿,使用本年资金827.36万元,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225.39万元,本年度结转资金413.64万元,结合市县资金情况结转或弥补缺口,继续用于支持孤儿助学项目。

2.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配置578万元。根据民政部等14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民发〔2021〕44号)精神,支持襄阳市等13个市(州)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项目设施设备配置,共配置康复游乐实施、监控设备、消防设备等设施设备285台/套,促进市(州)福利机构优化体制。

(四)社会公益类项目资金1099万元。

资金总额1099万元,全部分解下达至市县。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共执行1099万元,执行率100%。

1.葬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更新改造项目811万元。根据《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殡仪馆火化炉尾气排放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民办发〔2020〕18号)等文件精神,用于支持7个县(市、区)殡葬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更新改造,共更新改造火化炉20套。

2.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288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武汉市武昌区等全省16个县(市、区)开展志愿服务创新试点和支持1个县(市、区)开展全省志愿服务积分制试点项目。

二、2023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6114万元使用情况

资金总额6114万元,于2023年7月17日通过《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社发〔2023〕77号)分解下达至十堰市3335万元,宜昌市2779万元。该项目为两年期项目,建设周期较长。2023年共建设家庭养老床位2250张,完成上门服务4700人次,执行预算1825.4万元,预算执行率29.87%,项目剩余资金2024年使用完毕。完成后可实现“建设家庭养老床位5558张,为不低于11116人次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推动形成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普惠型养老服务,提升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生活幸福感”的绩效目标。

附件:2023年中央补助湖北省彩票公益金分配表

 

原文链接:湖北省民政厅2023年度中央补助湖北省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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