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北省地方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111354万元。根据彩票公益金的分成比例,其中:省本级留存44015万元,按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和彩票公益金使用原则,纳入预算管理,经省财政厅批复后组织实施;省级以下地方分成67339万元,由市(州)和县(市)民政部门会商财政部门统筹安排使用。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和《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度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省本级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民政部门使用管理情况
2023年度,省财政预算批复省民政厅使用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36566万元,其中省本级307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33496万元,重点用于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公益事业项目。
(一)省本级项目支出3070万元
2023年,省民政厅本级彩票公益金项目预算3070万元,实际使用2998.54万元,预算执行率97.67%,结余资金71.46万元由省财政厅收回。
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1.援藏援疆对口帮扶和两节慰问等支出320万元。由厅规划财务处组织实施。一是援藏援疆对口帮扶300万元。对口支援新疆博州100万元、农五师100万元、西藏山南地区100万元,用于支持城乡社会福利机构、精神病康复福利院、救助管理站、殡仪设施等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本年实际使用300万元。二是两节慰问支出20万元。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贫困地区福利院3家、精准扶贫低保户和特困对象50名,实际使用慰问金14万元。2023年该项目预算320万元,实际使用314万元,预算执行率98.13%,结余资金6万元由省财政厅收回。
项目联络人:张彩云、陈子梦;联系电话:(027)50657033、50657190。
2.其他民政管理事务用于养老、社会工作等业务培训支出150万元。由武汉民政职业学院组织实施。该项目2023年总预算3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150万元、公益金150万元),计划培训13次,实际组织培训16次,完成民政行业培训2864人次。该项目2023年使用公益金143.81万元,福彩公益金预算执行率95.87%,结余资金6.19万元由省财政厅收回。
项目联络人:贺全芳;联系电话:(027)87174993。
3.福彩助学经费支出360万元。
(1)“关心下一代”困难家庭儿童关爱金支出10万元。由厅休干处组织实施。按照《湖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细则》要求,用于资助南漳县巡检镇100名优秀困境学生,每人给予1000元资助,2023年实际使用1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项目联络人:梅凯;联系电话:(027)50657171。
(2)武汉民政职业学院孤儿“励志班”等项目支出350万元。由武汉民政职业学院组织实施。年初安排项目预算350万元,实际使用299.56万元,预算执行率85.59%,结余资金50.44万元由省财政厅收回。该项目为约210名在校大中专孤儿学生提供学费、住宿费、交通补助,提供教材及学习生活用品,购置耗材及教学设备。
项目联络人:鲍芩;联系电话:(027)87564624。
4.省级应急救助及慈善大病众筹引导资金支出880万元。由厅慈善社工处组织,省慈善总会具体实施。年度安排项目预算88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该项目用于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大病患者给予一定额度的救助,2023年共帮扶4411名困难大病患者,带动51.36万人次参与项目捐赠,筹集社会捐赠资金18259.54万元。
项目联络人:沈茜;联系电话:(027)50657030。
5.残疾人假肢装配及“爱心助残行动”经费支出891.72万元。由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组织实施。2023年初预算900万元,实际使用891.72万元,预算执行率99.08%,结余资金8.28万元由省财政厅收回。该项目主要用于开展重度残疾军人假肢矫形康复,爱心助残行动及科研等工作,全年服务公办乡镇农村福利院19家,服务困难残障人员1000人次,服务荣军人数1916人次。完成科技部“典型功能障碍患者智能康复辅具研发及应用示范”项目收尾及结题验收工作,推进“增材制造患者匹配式部分足假肢应用技术规范”“移动障碍老年人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规范”技术规范标准2项,研发“康冠高外形碳纤储能脚KHCF-01产品研发”辅具产品1项,与高校协同开展“承重状态下小腿假肢数字化修型辅助系统”技术攻关1项。
项目联络人:王琳;联系电话:(027)87777609
6.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贴及设施配套改造支出259.45万元。由省聋儿康复中心组织实施。年初预算260万元,实际使用259.45万元,预算执行率99.78%,结余资金0.55万元由省财政厅收回。该项目为85名来自困难家庭的在训听力障碍及脑功能残障儿童提供了专业化康复训练服务,累计改造残儿教学和生活场所1.02万平方米,购置用于辅助残儿教学的各种通用及专用设备89台。
项目联络人:刘纲;联系电话:(027)84686602。
7.学校专项业务费支出200万元。由武汉民政职业学院组织实施。年初预算200万元,实际使用2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该项目用于用于养老、殡葬等专业教学场所维修改造,目前该维修项目已完工。
项目联络人:杨友慧;联系电话:(027)87170735。
(二)省级补助市县转移支付33496万元
2023年,省本级用于市县转移支付项目33496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福利、社会公益等项目,资金安排适度向原贫困地区倾斜,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老年人福利项目20946万元。
(1)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助8000万元。由厅养老服务处组织实施。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8〕12号)、《省财政厅 省民政厅 省老龄办关于全面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26号)等文件规定,全省全面建立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等老年人补贴制度,为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农村低保对象中高龄和失能老年人定期发放养老服务补贴和护理补贴。2023年全年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应补尽补;补贴资金发放及时,享受补贴的老年人综合满意度达到90.96%。
(2)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转移支付资金12946万元。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以及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等十部门《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支持建设100个街道(乡镇)养老综合体,200个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完成特殊困难家庭适老化改造数量25148户;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合格率90%;养老机构消防设施达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养老机构达到《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标准,合格率为87%;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机构养老床位数比例达40%;养老服务相关政策知晓率达到85%,老年人对养老服务质量的满意度达到90%,民政机构养老服务能力逐步提高。
2.社会公益类项目12550万元。
(1)殡葬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等项目8675万元。全年支持2个县级殡仪馆安装新建火化设施,58个县(市、区)建设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完善殡葬设施设备,提升殡葬服务能力。支持9个市、县流浪救助管理机构建设和设备购置,不断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能力,确保城乡街面基本无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
(2)“五社联动”助力共同缔造项目3875万元。
全省在400个村(社区)实施“五社联动”助力共同缔造项目,服务困难群众超过50万人次,服务对象对“五社联动”助力共同缔造项目满意度超90%,“五社联动”助力共同缔造项目评估合格率超90%,政策知晓率超85%。
二、省级以下地方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情况
2023年,湖北省省级以下地方留存福利彩票公益金共67339万元,由市(州)和县(市)民政部门会商财政部门统筹安排使用,相关信息公开由当地相关部门按照彩票公益金管理规定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