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央补助湖北省彩票公益金31223万元,其中: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14410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10480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6333万元,重点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公益项目。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六个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中央补助湖北省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14410万元使用情况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资金8394万元。
一是用于支持20个市(州)或县级新建和改扩建福利院;二是用于支持15个乡镇区域性农村福利院改扩建;三是用于支持全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对超额部分(6025户)进行补助;四是用于支持26个县(市、区)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建设家庭养老床位2500张以上;五是用于支持养老护理员培训,完成1000名养老护理员和师资人员培训任务;六是用于支持2个农村福利院灾后重建及省相关部门对口联系点,开展老年人福利类项目。
(二)残疾人福利类项目资金2442万元。
1.省本级留用1092万元。
(1)民政直属康复辅助器具机构建设和设施设备配置项目资金1062万元。根据国家康复辅具产业国家综合创新第二批试点精神,重点支持其启动“8部1中心”项目工作。项目主要在现有设备和技术的基础上,完善康复辅助器具机构的必要设备和基础设施。2022年实际使用464.89万元,项目资金597.11万元将结转至2023年继续使用。目前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中,待主体完成验收后将按合同约定继续办理支付手续。2022年该项目采购辅具职业培训及老年人能力评估类设备24套(主要包括躯体功能评估机器人、认知能力与测试训练仪、心理评估设备、VR轮椅),采购辅具检验检测设备22套(主要包括膝屈曲假肢静载动态综合测控系统、假肢扭转在线测控系统、步态模拟器在线测控系统、电池测试一体化系统)、供气系统1套及除尘净化系统1套等。
项目联络人:惠杰;联系电话:(027)87873525。
(2)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项目资金30万元。该项目资金用于建设湖北省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示范点,并在辐射半径为5公里的辖区内建立便民服务窗口,服务覆盖周边小区、街道、医院、养老院等机构的人群。2022年实际使用21.4万元,项目资金8.6万元将结转至2023年继续使用。2022年已构建“1+7”的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网络,即1个服务示范点、7个社区便民服务点,(7个社区租赁服务点,分别是顺民社区服务点、长城社区服务点、当代社区服务点、湖口社区服务点、南湖社区服务点、龙城社区服务点和汤逊湖社区服务点),实现辅具租赁咨询200余人次,提供租赁服务103人次,租赁辅具产品206件,上门安装培训近100次。
项目联络人:熊文;联系电话:(027)87777553。
2.下达市县1350万元。
一是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计委、省残联《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民政发〔2018〕8号)要求,支持24个县(市、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建设;二是根据民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残联《关于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的通知》(民发〔2018〕152号)精神,支持6个工作积极性高且有较好工作基础的县(市、区)社区和单位开展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试点项目;三是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联《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做好贫困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民发〔2019〕33号)精神,支持12个县(市、区)开展低收入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项目。
(三)儿童福利类项目资金2033万元。
1.孤儿助学项目1161万元。根据民政部印发的《“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及省民政厅《“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细则》,对年满18周岁考入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在中等职业学校等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和硕士孤儿按每人每学年1万元的标准发放助学金,用于补助孤儿生活所需,直至毕业。本年共资助1109名孤儿,结余资金结合市县资金情况结转或弥补缺口,继续用于支持孤儿助学项目。
2. 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57万元。根据民政部《“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办法》(民办发〔2018〕30)精神,重点支持“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本年资助48名孤儿参与“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
3. 儿童福利机构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设施设备配置815万元。根据民政部等14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民发〔2021〕44号)精神,支持12个市州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项目配置设备,促进市(州)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支持10个预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支持武汉市儿童福利院开展孤残儿童护理员集中培训。
(四)社会公益类项目资金1541万元。
1.殡葬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更新改造项目1167万元。根据《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殡仪馆火化炉尾气排放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鄂民办发〔2020〕18号)等文件精神,用于支持5个县(市、区)殡葬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更新改造。
2.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374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全省13个开展县(市、区)志愿服务创新试点和支持9个市(州)开展“五社联动”试点项目。
二、2022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资金10480万元使用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45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公益事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鄂财社发〔2022〕20号)等精神,具体用于支持湖北103个县(市、区)的1.5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12个县(市)级社会福利院或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设,52 个农村(街道)区域性乡镇福利院改造提升。
三、2022年度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6333万元使用情况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2〕78号)、《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的通知》(财社发〔2022〕61号)等文件精神,2022年中央下达湖北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6333万元,支持湖北建设家庭养老床位5757张,为不低于11515人次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推动形成成本可负担、方便可及的普惠型养老服务,提升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生活幸福感。具体支持咸宁市建设家庭养老床位1895张,为不低于3788人次的经济困难失能、部分失能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支持襄阳市建设家庭养老床位3862张,为不低于7727人次的经济困难失能和部分失能老人提供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