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民政厅按照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和彩票公益金使用原则,将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纳入部门预算进行管理,经省财政厅批复后组织实施。2019年年初批复省民政厅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67496万元(省本级20233万元、对下转移支付47263万元),其中机构改革转隶调整到其他部门执行的福彩公益金18463万元(其中:省本级预算16463万元、对下转移支付2000万元),省民政厅福彩公益金预算额度49033万元,实际支出48812.52万元。省民政厅福彩公益金重点用于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公益事业项目。根据《彩票管理条例》《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对2019年度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省本级项目3549.52万元
2019年,省民政厅本级彩票公益金项目预算3770万元,实际使用3549.52万元,主要用于省本级直接实施或者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等形式开展困难群众慰问,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福利项目以及相关公益项目,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一)节日期间走访基层福利院及慰问困难群众115.98万元。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省民政厅走访慰问城乡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受灾群众和城乡特困供养福利机构,实际慰问费支出115.98万元。
(二)孤残儿童康复手术“明天计划”20万元。由厅儿童福利处组织实施,根据《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实施“与爱同行——困境残疾儿童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的通知》(鄂民办函〔2018〕203号)要求,全年实施“明天计划”救治175例,医疗有效率达90%,项目资金已全部支付。
(三)援藏援疆对口帮扶320万元。由厅规划财务处组织实施,已支付新疆博州160万元,农五师100万元,西藏山南市60万元,用于支持城乡社会福利机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救助管理站、殡仪馆等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四)慰问基层福利机构32万元。2019年重阳节期间,委托各地民政部门对代表湖北省参加全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的护理员所在的养老机构、英山县孔家坊乡农村福利院和2018年全省星级城镇养老机构中的所有四星、五星以及部分三星养老机构共计31家开展了慰问,支付慰问金32万元。
(五)福彩助学经费637.2万元。包括孤儿大学生助学金、慈善“阳光班”和“关心下一代”困难家庭学生助学金3个助学项目。一是孤儿大学生助学金427.2万元,此项目由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组织实施,给予817名同学每人5000元福彩助学金资助,给予143名同学每人1000元至3000元福彩励志奖学金奖励,两项共计427.2万元;二是慈善“阳光班”助学项目200万元,由省慈善总会组织实施,在贫困山区开办慈善“阳光班”11个,支付助学金200万元;三是“关心下一代”困难家庭学生助学金10万元。资助通山县镇南中学100名困难学生每人1000元。
(六)应急救助及慈善大病众筹项目引导资金880万元。由省慈善总会组织实施,对少量特困大病患者给予定额救助,对参加省慈善总会“慈善医疗众筹”项目的贫困大病患者给予一定比例的配捐资助,2019年省慈善总会依托福彩公益金支持880万元,带动社会捐赠资金3975.54万元,同比增长80%,全年救助大病患者9528人(同比增长73%,其中低保患者2081人)。
(七)民政学院福彩助学经费339.47万元。由武汉民政职业学院组织实施,为在校中职及高职孤儿资助学费、住宿费、书本费,按时发放生活费,为孤儿安排体检及办理保险,购置被服、节日慰问品等支出339.47万元。实现在校孤儿免费参加中、高职学历教育的同时,保障在校孤儿的日常基本生活。
(八)民政学院专项业务费40万元。由武汉民政职业学院组织实施,为在校中职及高职孤儿改善学习培训环境、配备相关教学设备设施40万元。
(九)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补贴及设施配套改造项目290.79万元。由省聋儿康复中心组织实施,主要用于保障在训听力及脑功能残障儿童教学、培训方面的支出,残儿教学和生活场所环境的改造,购置辅助残儿教学的各种通用及专用设备等。?
(十)残疾军人假肢装配及爱心助残经费874.08万元。由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组织实施,主要用于开展重度残疾军人假肢矫形康复工作,全年完成服务残疾军人1723人次,残疾军人服务满意度达到99.5%。?????
二、省级补助地方项目45263万元
(一)社会救助资金8955万元。支持全省各地统筹用于2019年全省城市低保对象31.8万人,农村低保对象139.3万人,城乡特困人员25.3万人,孤儿0.63万人,临时救助29.2万人次的生活保障救助补助支出。
(二)社会福利类项目36308万元
1.老年人福利方面21283万元。
(1)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转移支付10471万元。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和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等十部门《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按照各县(市、区)财力系数、老年人口系数、养老床位系数等综合分配因素分配,由地方统筹用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019年底全省共建有各类养老机构1839家,养老床位总数38.6万张,全省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96%和67%。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达标养老机构1568家,达标率86%,提前完成民政部要求达到70%年度目标任务, 2019年在民政部综合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
(2)农村福利院平安工程补助资金5812万元。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要求,用于全省农村福利院消防安全设施、无障碍设施、特护设施、危房的改造补助,采取项目法进行测算及分配,其中:贫困地区农村福利院每所补助35万元、非贫困地区农村福利院每所补助30万元,项目资金由省级下拨到县,县级统筹管理使用。2019年度对121个贫困地区农村福利院和180个非贫困地区农村福利院共安排农村福利院平安工程建设补助资金9635万元;按照40万元/县的标准,安排9个深度贫困县项目补助资金360万元;农村福利院平安工程改造已全部完工的神农架林区奖补资金5万元。
(3)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助资金5000万元。按老年人数和财力系数进行因素测算分配,对全省除武汉市以外的各县(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和农村低保对象中高龄和失能老年人7.3万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标准进行补贴。
2.儿童福利方面1000万元。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试点1000万元,由厅儿童处组织实施,在丹江口市、房县、大冶市、宜都市、枝江市、枣阳市、公安县、洪湖市、汉川市、安陆市、红安县、罗田县、京山县、鄂州市华容区、赤壁市、崇阳县、利川市、宣恩县、巴东县、天门市20个县(市、区)按照每个县(市、区)投入50万元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机制创新试点。
3.社会公益类14025万元。
(1)社会服务与社会组织培育引导补助5000万。按照各地2017年社会组织数量、社工和志愿者占当地总人口的比例、2018年社区社会组织孵化绩效评价、城乡特困人员为因素进行分配。一是对各地实施的“爱满荆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进行资助。二是对实施民政部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的4家受援社工机构以及6个受援单位进行补助。三是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对实施“三区”计划项目的6个地区进行补助。四是对省级资助43个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孵化项目进行补助。
(2)精准扶贫对口帮扶补助350万元。对口帮扶新农村建设及精准脱贫联系点民政公共服务设施补助,提升其民政公共服务能力,其中:建始县“616”对口支援帮扶50万元,来凤县精准脱贫定点帮扶300万元。
(3)社会事务专项补助8675万元。一是对全省8个救助管理机构按75万元/个共补助600万元,经费使用达标率100%。二是对全省40个市县的殡仪馆新(改扩)建、维修改造和火化炉尾气后处理、城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试点给予8075万元补助,资金使用达标率100%。
湖北省民政厅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