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央补助湖北省彩票公益金15416万元,重点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公益项目。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六个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2019年度中央补助湖北省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省本级彩票公益金项目437万元。“福康工程”项目437万元。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做好“福康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9〕18号)精神,为更好助力残疾人精准脱贫,全省范围实施2019年湖北省福康工程项目,为有意愿的贫困残疾人免费配置假肢(不含肩离段和髋离断假肢)、矫形器及轮椅、拐杖、助行器、护理床等康复辅助器具,从中筛查具有手术适应症的肢体(脊柱除外)畸形患者进行手术矫治,并进行康复训练等三个方面工作;因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项目预计在2020年8月底全部完成。
项目负责人:黄春霞,联系电话:(027)87873525。项目联络人:唐端阳,联系电话15071482766。
二、补助省以下彩票公益金项目14979万元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9720万元。
(1)深度贫困县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1800万元。落实《湖北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意见》(鄂扶组发〔2017〕18号)要求,对全省9个深度贫困县(市、区),按200万元/县标准分配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1800万元。
(2)养老服务试点示范奖补资金5200万元。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督查激励措施对我省受激励地方予以配套激励支持的通报》(鄂政办发〔2019〕37号)中“对养老服务工作业绩突出的地方在项目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的要求,一是对养老服务改革创新成效明显和工作业绩突出的试点示范地区分配激励补助资金1300万元,其中:养老服务在全国有影响的武汉市按500万标准,全国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宜昌市等3个地级市按200万/市标准,对仙桃市等2个市按100万/市标准予以补助。二是推进特困供养机构改革创新分配补助资金3400万元。市州推荐的17个县(市、区)按200万元/县标准,支持其开展供养服务机构改革创新。三是对省级农村留守老人关爱试点、省级互联网+居家养老试点、福利院设备设施配套等5个县(市、区),按100万元/县标准给予补助500万元。
(3)养老机构消防隐患整改奖补资金1650万元。一是对远安县等全省民办养老机构实施消防安全达标整改工程任务重的15个县(市、区),分配奖补资金850万元;二是对城乡福利院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地方民政部门排查急需支持的通城县等10个县(市、区)补助800万元。
(4)落实政策帮扶养老项目资金1070万元。一是对“孺子牛”奖获得者刘德芬生前所在公安县麻豪口农村福利院安排配套设施补助200万元。二是对定点帮扶单位4县(市区)分配补助资金870万元。
2.残疾人福利类项目1655万元。
(1)残疾人福利机构建设项目455万元。一是2019年开工新建的咸宁市精神病人社会福利机构补助225万元;二是2019年在建的黄冈市精神病人福利机构补助230万元(重点贫困地区)。
(2)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项目1200万元。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残联《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中“2019年,所有县(市、区)至少在城区开展试点工作”的目标,在2018年已明确40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再明确60个县(市、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基本全覆盖。根据各地申报,对武汉市、黄石市等13个市州共60个县(市、区),按20万元/个标准,共计补助1200万元。
3.儿童福利类项目2358万元。
(1)儿童福利机构体系建设项目1091万元。依据民政部等10部委《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民发﹝2019﹞34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儿童福利工作的实施意见》(民办函﹝2019﹞78号)要求,为推进全省以市州为单位孤儿集中养育,支持提高国家贫困地区孤儿养育水平,综合平衡儿童福利机构承担的区域养治教康任务情况,对积极推进集中养育的黄石市、十堰市等13家市州儿童福利机构共计资助860万元,承担区域性集中养育的赤壁市儿童福利院补助30万元,对全省9个国家级贫困县(市)所在市州儿童福利机构按照每个县市区10万元的补助标准予以补助。对承担全省孤残儿童、脑瘫儿童康复任务的武汉市儿童福利院补助41万元,宜昌市和襄阳市儿童福利院各补助35万元。
(2)孤儿助学项目1204万元。依据民政部办公厅《“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对本省年满18周岁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的孤儿,发放补助费用,资助标准每人每学年1万元,用于补助孤儿生活所需。根据2019年4月份各地摸排上报的孤儿上学人数分配。
(3)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63万元。依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民办发〔2018〕30号)要求,按照2018年我省“明天计划”资金使用情况,结合2019年度各地“明天计划”资金申报需求,对2018年度“明天计划”项目开展好的和部级资金执行率高的黄石市等4家儿童福利机构各补助10万元;对资金需求较大的孝感市儿童福利院补助23万元。
4. 社会公益类项目1246万元。
(1)殡葬基础设施设备更新改造补助项目549万元。依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民政局直属公墓公益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对当阳市、武穴市、郧西县3个直属公墓公益化改革试点县(市),按183万元/个标准补助共计549万元。
(2)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243万元。一是对承担全省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三助行动”试点示范任务的蕲春县补助103万元。二是对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中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常住人口比例排全省前三位的黄石市、宜昌市、鄂州市和已开展社区志愿服务积分兑换试点的荆门市实施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按35万元/市的标准给予补助资金140万元。
(3)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施设备建设项目454万元。一是对已竣工或在建的孝感市、远安县、松滋市、公安县、赤壁市、沙洋县6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按近5年“以奖代补”资金补助标准,每个补助70万元,计420万元。二是对部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救助专用车亟需更新的宣恩县补助12万元,江夏区、当阳市每个补助11万元,计34万元。
附件:2019年中央补助湖北省彩票公益金分配情况表
湖北省民政厅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