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民政部共补助湖北省彩票公益金2.2205亿元。重点用于城乡医疗救助、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支持社会福利类项目。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4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15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民办函〔2017〕172号)相关规定,现对2016年度民政部补助湖北省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助省以下民政部门彩票公益金21059万元
(一)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8784万元。
1.老年人福利类项目5244万元。重点支持城镇老年社会福利机构(含民办养老院)、农村福利院、光荣院、优抚医院等社会福利救助机构消防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因灾受损设施维修改造及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建设等,以及支持省政府有关会议纪要、全省养老工作创新试点及对口联系帮扶点养老服务项目。
2.残疾人福利类项目1000万元。支持50个县(市、区)开展社区精神障碍康复服务项目。
3.儿童福利类项目1765万元。
(1)县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和设施设备更新改造1000万元。对目前尚没有儿童福利机构,已纳入“十三五”民政规划项目库且前期准备工作到位的县(市),以及2014年、2015年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且项目建设进展较快的县(市)儿童福利院在建项目予以支持。
(2)市州级残疾儿童养治教康项目765万元。重点支持全国脑瘫儿童康复训练示范基地培训全省孤残儿童护理员、儿童福利机构管理人员及做好片区脑瘫儿童康复训练等工作;支持部分市州、直管市已建儿童福利机构开展残疾儿童养治教康工作。
4.社会公益类项目775万元
(1)社会捐助体系建设20万元。支持慈善超市建设走在全省前列的宜昌市在全省开展社会捐赠体系建设试点。
(2)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396万元。支持目前已有、已立项的或已开工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
(3)殡葬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更新改造项目267万元。支持殡葬改革力度大的利川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以及落实省政府专题会议纪要要求,支持五峰县新县城殡仪馆及公墓新建项目。
(4)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92万元。结合我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实际,对部分市(州)、县(市、区)社会工作者参与精准扶贫、农村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社区志愿服务、“三社联动”、关爱留守(困境)儿童等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予以补助。
(二)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4675万元。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的通知》(民函﹝2016﹞200号)有关要求,我省武汉市被确定为2016年试点城市。财社[2016]197号(资金下达文件)要求,该项资金统筹用于支持试点地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方面的支出。为推动武汉市抓紧组织试点,确保试点取得成效,资金全部预拨武汉市,2017年根据考核结果相应结算补助资金。
(三)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7600万元。
二、省本级彩票公益金项目1146万元
(一)省本级残疾康复辅助器具设备购置项目619万元。为改善和提高广大残疾军人生活质量,提供优质的假肢等康复辅助器具产品,支持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能力建设,用于购买假肢康复辅助器具设备和听力配置相关设备。(项目联络人: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 梅松)
(二)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项目400万元。实施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为全省福利机构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残疾孤儿实施康复手术,已全部下拨相关儿童福利机构。(项目联络人:省民政厅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 刘辉)
(三)省本级社会捐助体系建设和捐赠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项目127万元。支持省慈善总会127万元,依托其在全省布局设立的慈善捐赠点和捐赠废旧纺织品综合利用项目,推动发展慈善事业。(项目联络人:省慈善总会 谭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