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国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情况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
发布时间:2022-10-24 16:14:00来源:财政部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

2010年第51号


  2009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财政与民政、体育等部门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我国彩票市场发展良好,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使用工作进展顺利。现将2009年全国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情况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2009年全国彩票公益金筹集情况

  2009年,全国发行销售彩票13247954万元(见附件1)。分机构看,福利彩票机构发行销售7560580万元,体育彩票机构发行销售5687374万元。分类型看,全年发行销售乐透数字型彩票10024861万元,即开型彩票2563430万元,竞猜型彩票659663万元,占销售总量的比重分别为76%、19%和5%。

  根据现行彩票管理政策规定,各种彩票游戏均应按销售量的一定比例分别提取彩票奖金、彩票发行费和彩票公益金。目前,按彩票公益金提取比例划分,有以下三种彩票类型:一是以双色球、超级大乐透、3D、排列三等乐透数字型为主的彩票游戏,其中绝大部分彩票公益金的提取比例为35%,返奖奖金和发行费分别为50%和15%,2009年筹集彩票公益金3457692万元。二是以即开型彩票为主的彩票游戏,彩票公益金的提取比例为20%,返奖奖金和发行费分别为65%和15%,2009年筹集彩票公益金512686万元。三是以竞猜型足球彩票为主的彩票游戏,其中绝大部分彩票公益金的提取比例为22%,返奖奖金和发行费分别为65%和13%,2009年筹集彩票公益金144596万元。2009年共筹集彩票公益金4114974万元(见附件2)。

  二、2009年全国彩票公益金分配情况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彩票公益金在中央和地方之间按50:50的比例分配,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按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中央集中的彩票公益金,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之间按60%、30%、5%和5%的比例分配;其中,从2008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中央集中的即开型彩票公益金,全部用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地方留成的彩票公益金,由省级财政部门商民政、体育部门研究确定分配原则。

  按照以上政策,2009年发行销售彩票筹集的彩票公益金,中央当年收缴入库2006265万元。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2009年分配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1055979万元,用于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分配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527990万元,用于国务院批准的社会公益事业,由使用彩票公益金的部门或单位向财政部提出申请,经财政部审核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管理;分配给民政部87998万元,按照“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宗旨,由民政部安排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有特殊困难等人群服务的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受助对象直接受益的项目;分配给国家体育总局87998万元,由国家体育总局安排用于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等体育事业;2009年中央集中即开型彩票公益金246300万元,加上2008年结余结转2009年安排的85224万元,共331524万元,全部用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三、2009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情况

  2009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收入527990万元,加上中央集中即开型彩票公益金收入246300万元及2008年以前年度累计结余结转2009年安排的692500万元,共1466790万元,安排支出956816万元,收支相抵,结余509974万元。具体支出安排如下。

  (一)抗震救灾44.52亿元。该部分资金列入中央财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用于公共服务、防灾减灾恢复重建项目。

  (二)农村医疗救助10亿元(见附件3)。该项目由地方民政部门组织实施,主要用于资助贫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对医疗救助对象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给予资助。

  (三)城市医疗救助6亿元(见附件4)。该项目由地方民政部门组织实施,主要用于资助城镇困难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对医疗救助对象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给予资助。

  (四)教育助学6亿元(见附件5)。该项目由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组织实施,主要用于资助60万名中西部地区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

  (五)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188686万元(见附件6)。该项目由教育部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扶持建设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对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的日常运转和设备更新给予补助以及师资培训。

  (六)残疾人事业27388万元(见附件7)。该项目由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义务教育阶段助学、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以及残疾人假肢矫形器装配及辅助器具流动服务车购置等。

  (七)红十字事业18867万元。该项目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组织实施,主要用于红十字人道救助4614万元,卫生救护培训1235万元,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建设8018万元和贫困白血病患儿救助5000万元。

  (八)文化3亿元(见附件8)。该项目由文化部组织实施,主要用于向西部地区乡镇、街道文化站赠送电脑以及城市社区文化中心(文化活动室)设备购置补助。

  (九)扶贫17000万元(见附件9)。该项目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用于贫困革命老区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村环境改善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贫困村互助资金等方面。

  (十)2008年北京奥运会4675万元。该项目由北京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主要用于国家体育场、国家游泳中心、国家会议中心等项目的临时设施费和开闭幕式工程费用支出。

  (十一)法律援助5000万元(见附件10)。该项目由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组织实施,主要用于资助开展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家庭权益保障和未成年人五个方面的法律援助工作。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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