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新疆自治区妇联在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举行2024年全国妇联“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资金发放仪式,活动现场向20名患病妇女发放救助金,勉励她们积极配合治疗,保持阳光心态,勇于面对生活,用坚韧和信心战胜疾病。
据悉,新疆自治区妇联自2014年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以来,累计获得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金1.0077亿元,救助全区10077名低收入“两癌”患病妇女。
tips1:何为两癌?
“两癌”是指宫颈癌和乳腺癌,是女性多发的两种恶性肿瘤疾病,严重威胁女性健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每年“两癌”新发病例约为38.1万人。其中,宫颈癌每年新发病例10.2万人,乳腺癌每年新发病例27.9万人。
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的支持下,2011年,全国妇联设立了“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实施农村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项目。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是由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由全国妇联委托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救助经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易返贫致贫人口和支出型困难人口,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救助标准为每人一次性救助1万元人民币。项目资助地区包括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tips2:请重视“两癌”筛查
“两癌”多发于30至65岁之间,早期没有明显症状,很难自行发现,给及时治疗增加了难度。目前很多女性还没有养成定期筛查的习惯,“两癌”筛查是保障女性健康的重要手段,早期发现的乳腺癌及宫颈癌90%以上都能治愈。
2011年至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情况
据统计,2011年至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累计投入27.68亿元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年度项目资金投入也呈现出平稳上升的趋势。由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的“两癌”救助项目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效果,得到广大妇女群众的热烈欢迎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充分体现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理念,扩大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良好社会效益,已成为党和政府关心关爱妇女的民心工程。
为加强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22年,财政部、全国妇联联合发布制定新版《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5章28条,对项目资金使用和救助对象、项目组织机构和职责、项目实施流程、绩效管理与监督检查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办法》还要求,在项目实施和宣传工作中,应当标明“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字样,以突出彩票公益金的社会效益。
tips3:彩票公益金的划分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彩票公益金在中央和地方之间按各50%的比例分配,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按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纳入预算,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地方留成彩票公益金,由省级财政部门商民政、体育等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分配原则。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民政部和体育总局之间分别按60%、30%、5%和5%的比例分配。